(新華調查)狠心丈夫“放賴”癱妻引發的悲劇
  ——湖南武岡一農婦被丈夫遺棄在鄉政府死亡事件調查
  新華網長沙5月11日電(記者 謝櫻) 為了能申請到每月100餘元的農村低保,4月18日,湖南武岡市晏田鄉一農婦被狠心丈夫“放賴”棄留於晏田鄉政府。70多個小時後,半身癱瘓的這名農婦在鄉政府辦公室身亡。
  事件曝光後,諸多細節引來社會輿論高度關註:這家人緣何沒有獲得低保?癱瘓農婦到底是怎麼死的?那名狠心丈夫是否因遺棄涉嫌犯罪?
  當地政府:這家人不符合領取低保的條件
  據傳:因為兩個兒子超生導致妻子沒有申請到低保,是晏田鄉向東村農夫艾紹金把妻子鄧元姣以及嫂子王春娥遺棄在鄉政府不聞不問的緣由。
  事實果真如此嗎?一項意在社會底層救助的制度,為何會與計劃生育政策綁定在一起?
  “其實村裡有一些比艾家條件差的,都因為超生沒有吃到低保。但也存在沒有超生但條件比艾家好的享受到了,所以他一直不能接受。”晏田鄉向東村村主任鄧向東說。
  向東村村支書彭蘭英介紹,沒有繳納計生違法罰款和社會撫養費的家庭不能享受醫保,是鄉裡一直執行的政策,否則無法開展計生工作。
  記者瞭解到,武岡市的低保確有和超生政策掛鉤的現象。武岡市民政局副局長蘇是全介紹,武岡市民政局在每年審核低保人群時,都會按照上一年該家庭是否有超生情況發生,有則退出或不納入低保範圍。
  “農村收入不易準確統計,但如果一個貧困家庭執意要超生的話,則說明該家庭有經濟條件再撫養新成員,自然不應當批准納入低保。而且如果放開超生家庭的低保政策,只會‘越生越窮’,低保壓力將更大。”蘇是全說。
  記者瞭解到,湖南2007年發佈《關於建立健全人口和計劃生育長效工作機制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規定:“違法生育且沒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者,不能享受民政、教育等方面的獎勵優惠政策。”
  中南大學社會學教授李斌認為:“低保政策事關群眾衣食冷暖,是國家對基本生活困難群眾的救助行為,不存在優惠之說。如果只因家屬有超生現象,而讓急需救助的貧困戶無法享受政策,並不合理。”
  不過,晏田鄉政府人大主席馬清平介紹,事實上,艾家並不符合低保政策規定。“農村人均月收入低於165元的家庭可以享受低保,但根據武岡市民政局對艾紹金一家9口人收入的調查,兩個兒子在外打工分別有3000元、2400元的月收入,再加上家裡的務農收入,人均月收入已遠遠高於低保標準。”
  記者瞭解到,由於鄧元姣患病導致家庭經濟緊張,晏田鄉政府曾為鄧元姣爭取到了2500元重大疾病救助和困難補助。
  法醫屍表鑒定:外傷非毆打所致
  在鄉政府僅三天,鄧元姣就接連遭遇受傷、入院手術、死亡。死者左額頂部一條1.5釐米裂傷口,更讓艾紹金懷疑:妻子傷從哪來?是否有人惡意毆打她致死?
  “據調查,鄉政府有工作人員在21日早上6點還發現鄧元姣一切正常。但在8點半左右,卻發現鄧元姣嘴角有血倒在地上。”武岡市公安局副局長鄧星成介紹。
  記者調取了晏田鄉政府大門的監控記錄看到,21日上午,僅有一名“紅衣女子”走進鄉政府大院,其為向東村村支書彭蘭英,進入的時間為8時49分。
  “是我們發現鄧元姣流血後,打電話通知,彭蘭英才過來的。她來後,都是和工作人員一起幫忙處理,不存在對鄧元姣的摔打行為。”鄉政府工作人員夏錦昱說。
  經武岡市公安局法醫屍表檢驗,死者四肢及軀幹無明顯損傷,說明無搏鬥及抵抗傷。臉頰和頭部的兩處傷口,無明顯工具損傷的特征。“根據綜合分析,鄧元姣的外傷有可能是因為無人照料下造成的跌打損傷。”鄧星成說。
  鄧元姣入院後的主治醫師朱明明介紹,鄧元姣去年曾因腦溢血做過開顱手術,或許埋下了病根,死因考慮為特重型顱腦損傷、腦疝形成,呼吸、循環衰竭。
  儘管艾紹金一再強調死因存疑,但武岡市委、市政府成立的專案調查組詢問家屬意見,是否需要解剖屍體探明直接致死的原因,以便劃清死亡的責任,卻遭到家屬拒絕。
  鄉黨委書記被免職 遺棄癱妻行為該當何罪?
  記者瞭解到,鄧元姣在鄉政府的三天時間里,鄉政府安排了專人送飯、送水。除此之外,大部分時間只有鄧元姣、王春娥兩人獨處,“因為她生活不能自理惡臭難聞,一般人都不願意主動靠近。”夏錦昱說。
  目前,因為對事件處理不力、方法簡單、後果嚴重,晏田鄉黨委書記已被免職,而艾紹金和其親屬因為鄧元姣的死獲得了不小一筆“困難幫助金”。
  記者在艾紹金及親屬簽字的“調解協議書”上看到,“因鄧元姣之死系身患疾病所致,與其低保未解決不存在直接因果關係,當事人晏田鄉人民政府根據當事人艾田青(記者註:艾紹金之子)等近親屬的家庭實際情況,從人道關懷角度,給予困難幫助金46000元”。
  “事實上,艾紹金在去年就有兩次遺棄妻子的行為,這次已經是第三次了。”馬清平介紹,鄉、村兩級工作人員曾多次勸說艾紹金將妻子接回家,皆被拒絕。“把鄧元姣送到了艾家門口,他不僅不接受,還打傷工作人員。甚至連醫院通知家屬簽字做手術,艾家也置之不理,最後是鄉政府工作人員夏錦昱代替簽字才得以手術。”
  “如果說,鄉政府對於鄧元姣疏於照料導致其受傷入院難辭其咎,那麼艾家無情遺棄無自理能力癱瘓病人,則應承擔其死亡的主要法律責任。”李斌說。
  不少受訪人士認為,不管訴求是否合理都應當通過合法途徑解決,艾家無情遺棄病重家人的做法不僅違背道德倫理,造成家人死亡應受到法律懲處。
(編輯: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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